服务方式:委托维修、合同维修、特约维修
委托维修 :
用户对故障仪器委托本公司进行维修,在正式交付维修设备之前,用户需下载填
妥 “故障仪器维修登记表”传真至我公司 ; 或者填妥由本公司工作人员随身附
带的有本公司盖章的 “故障仪器维修登记表”, 经双方签字确认后达成初步维
修意向;在收到本公司正式的维修报价和电话通知之后确认是否维修,我们将在
规定的工作日之内基于用户的要求确认是返回仪器还是继续维修.
合同维修:
合同维修主要针对需要外包服务的生产厂家和仪器设备用户。本公司将与用户
签署较低一年合约的维修保养合同,用户通过支付一定的外包仪器维修保养费
用,在合同的规定期限内,本公司针对合同内*的仪器仪表类型将提供无限制
次数的维修保养服务,帮助用户降低设备的维修成本和人力投入.(此项目仅向珠江三角州内的客户服务)。
特约维修:
特约维修主要针对用户的特别需求,提供上门维修的服务。此种维修服务用户
需提前致电本公司技术部进行预约,同时本公司将在维修报价基础之上酌情收取
一定的特约维修费用(一般为人民币 60-150 元)。